首页 >> 部门职责 >> 正文

基建处工程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3年10月16日 16:19 管理员 点击:[]

1.负责设计任务书编制,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校内会审并提交审查意见等工作。

2.负责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移交、工程资料归档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管理等工作。

3.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规划验收环评验收及档案资料验收等具体工作。

4.负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进度款的初审工作及工程预(文件关审、工程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工程施工图文件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审查、人防设计文件审查、气象防雷设计文件审核、排水许可、质量安全监督委托等具体工作。

6.负责对接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等部门办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手续,主要有项目建议书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工程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的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程造价预算的送审等工作。

7.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施工招标、工程监理招标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招标工作及相应的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工作。

8.负责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台账信息录入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上一条:基建处造价科工作职责 下一条:基建处综合科工作职责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