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富策略白菜网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规范管理,减少漏洞,保证质量,提高效益,防范风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建、修缮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是指学校使用财政拨款、捐资、合资、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装饰、修缮、安装、室外总体、园林绿化、景观等基本建设工程与修缮工程。
第三条 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基建处与后勤处按管理权限各自组织审核,学校审计室每年根据需要对5万元以下工程项目进行抽审。
第四条 5万元及以上工程项目的预算及结算由审计室负责组织审核并参与竣工验收。
第五条 需要报送审计室进行预算审核的工程项目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 立项审批单、预算书(应按规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并提供软件版)、设计图纸(包含CAD版,内容简单的工程项目可提交施工方案,如有具体使用部门的需附有使用部门对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的确认函)、工程量计算书(包含软件版)、招标文件、询价单、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第六条 需审计室参加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验收资料报送审计室,验收材料包括:结算书、设计图纸或施工方案、竣工图纸(以施工方案代替施工图纸的可提供竣工情况说明)、申请验收单、其他应提供的资料。验收工作须有审计室、项目负责人、项目现场代表、使用部门等参加;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项目管理部门应做好现场记录,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中,审计人员对有关现场签证等有疑义的,可采取实地查看、丈量和向有关方面了解询问等形式进行核实,必要时也可采取现场局部打开的方法进行勘验,有关部门、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八条 需要报送审计室进行结算审核的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部门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承包人出具的公函、立项审批单、审后预算书(包含软件版)、清单工程量核对材料、招投标或议标的过程材料、合同、设计图纸(包含CAD版)或施工方案、设计变更资料、变更签证、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包含CAD版)或竣工情况说明、竣工验收报告、结算书(包含软件版)、工程量计算式(包含软件版)、项目管理部门初审意见书、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工期签证、其他应提供的资料。
第九条 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主要以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材料价格依据、取费标准等的合理合法性为重点,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竣工结算报表是否真实、全面、合法、合规;
2.工程量是否真实,定额套用及材料价格依据是否合理,计取各项费用及执行文件、选用定额类别是否准确;
3.竣工结算的编制依据是否符合规定,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各项清理工作是否全面、彻底;
4.建设项目概(预)算最终执行情况如何;
5.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
第十条 审计室自收到送审结算资料之日起7天内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结算资料不完整的,审计室应列出要求补交的资料清单。结算送审资料不全的,审计室有权不予受理或暂缓审核。
第十一条 完整的送审结算资料送达后,由审计室进行委托或自行审核。结算审核时间根据工程专业类型和技术难度、建设各方配合程度有所不同。 5万元及以上、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时间不超过60个工作日; 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时间不超过 90个工作日。上述审核时间不含节假日及审核协调时间。如遇较大项目或特殊情况,审核时间可酌情延长。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与送审部门应在收到审核意见书后的14天内进行核对,将同意或予以修改的意见书面反馈递交审计室;逾期不递交的,视同无异议。
第十三条 需要报送审计室进行审核的工程项目实行复审制。基建处、后勤处各自按管理权限,根据现场情况各自对工程项目的结算进行审核,履行初审职责,审计室在此基础上再对其进行审核,履行复审职责。
第十四条 审计室人员履行审计职责,要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对查出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和损害学校权益的行为及其有关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 审计室、基建处、后勤处等部门应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本着维护学校利益的原则,密切配合,共同努力,做好工程项目的审计工作。
第十六条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现行有关法规、制度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审计室负责解释。
百富策略白菜网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16日印发 |